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7月16日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周学文关于全省三调工作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并征求各市州意见,决定我省县级调查成果分三个阶段向省级上交,以确保按时向国家提交正式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交成果
我省三调工作起步早、推进稳,经各级三调办和调查队伍共同努力,现处于成果整改后期和上交审查阶段。按照全国三调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县级调查成果分别于8月15日、8月20日、8月25日三个阶段向省级提交(见附件)。省级审查后,8月底前向国家提交全部县级调查成果。
二、确保成果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成果质量的通知》(甘政三调办发〔2019〕41号)要求,成果整改过程中全面开展查找漏调图斑、补充缺失的标注、改正错调图斑和地类及补充举证缺失的相关资料,全面提升成果质量。
要严把成果质量关。省级审查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篡改数据、人为干预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立即启动约谈或通报,并向全国三调办报告。
三、严格执行成果评分制度
省三调办按照成果质量和提交时间,严格执行三调成果评分制度,对不能在规定时限上交成果的县区,每逾期一天扣0.1分,个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8月25日仍不能上交的县区,市、县两级三调办向省三调办专项报告,且自8月25日起每逾期一天扣0.2分。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