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 12号 ),明确自2020年 3月 1日起,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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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 12号 ),明确自2020年 3月 1日起,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