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级有关部门,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1〕42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申报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符合《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即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是本行业、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骨干。
2.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3.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能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4.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大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5.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工作计划、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教学硬件和设施建设情况介绍;
3.拟定的继续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和教学培训制度等;
4.有关证照和办学资质复印件;
5.填写《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四)认定程序
1.具备条件的施教机构准备申报材料,经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考察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施教机构进行公示后予以认定。
3.经认定的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颁发“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证书。
二、基地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对2018年评估认定的70家基地进行评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1.基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
2.基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情况;
3.基地培训情况。主要2018年以来基地培训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收费情况,是否存在委托培训等情况;
4.基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基地注册情况、开课管理、资料上传、学习成绩登记等情况。
(三)评估方式。采用基地自查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基地自查。基地对照评估内容,对2018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与有关支撑资料一起装订成册,经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包括:
(1)自查报告(不低于1500字);
(2)填写《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表》(见附件2);
(3)基地设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地单位名称若发生变化,需提供变更申请报告;
(4)2018—2020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总结。
2.实地评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各基地自查情况,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检查小组,抽选部分基地对其进行实地评估。
实地评估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各基地自查和小组实地评估情况综合评估确定结果。评估合格的,继续认定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四)评估时间。基地自查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3月10日,实地评估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4月10日。
三、关于网络教育培训有关情况
2019年,经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招标确定的福建华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http://gszj.59iedu.com)、兰州理工大学(http://gs.chinamde.cn)、北京创联教育投资科技有限公司(http://gszj.chinahrt.com)、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zgzjzj.com)等四家网络学习平台,网络继续教育采购合同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不再承担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我厅将会同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对基地开发的教材、课件、网站等优质培训资源,面向社会进行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基地评估和认定工作是加强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作为基地管理单位的职能作用,组织好基地评估和认定工作。
(二)严格选拔推荐。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和条件,对新申报基地和现有70家基地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将资质好、技术强的基地选拔推荐出来。对于现有基地中资质弱、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撤销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新申报基地的单位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接受材料。被评估基地要按期完成自查工作,于3月10日前将自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估,将取消基地资格。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615室
联 系 人:省人社厅专技处 祁铭
联系电话:0931-8789843(兼传真)
附件:1.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