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三调办发〔2019〕15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核查监理单位: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和省三调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三调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靠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加强队伍监管,严厉依法追责,确保成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要加强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确实难以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承担单位,要及时做出异常风险提示,并向省三调办报告。省三调办核实后,认为确实存在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及时启动应急保障机制,建议县级三调办更换项目承担单位,调查队伍从省级三调办已备案的应急保障单位中确定。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重大舞弊等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坚决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予以清退,禁止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继续承担调查任务。并向省三调办及时报送“黑名单”信息。
三、请将《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本级三次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特别要做好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更大的支持。请在3日内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所辖县(市、区)三调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核查、监理单位,督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