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然资源局、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兰州海关各隶属海关,各市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级地图承印和进出口经营单位:
现将自然资源部、新闻出版署、海关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有关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地图上出现错误,尤其出现政治性问题,不仅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将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我国的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在2017年全国范围的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中和近期我国海关在查验进出口地图产品中都发现,部分进出口地图产品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以及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严重问题。因此,各市州一定要本着对国家领土主权、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地图管理,尤其是做好地图进出口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增强做好地图进出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二、各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地图进出口管理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协调共管的监管机制,共同做好地图进出口管理工作。各市州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进出口地图产品的地图审核工作,联合新闻出版、海关、“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大对涉及进出口的地图产品和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地图”线索,要及时组织开展地图内容鉴定和联合查处工作。各市州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承印单位的管理,加强对承印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资质管理和备案,加强对接受委托印刷境外涉及地图的出版物的审批、管理和备案;各海关要加大对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等业务领域的地图产品的排查力度,对相关进出口地图经营单位设置风险参数,提高查验比例,在邮件、快件渠道对疑似“问题地图”产品实施100%开箱查验,对发现的“问题地图”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各市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和利用好“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预警,要将“问题地图”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坚决打击非法出版、印制地图行为。
三、狠抓落实,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
各市州要按照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该项工作的落实,建立自然资源、新闻出版、海关、“扫黄打非”四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工作,重点突出,务求实效。要组织当地宣传媒体对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
附件:自然资源部 新闻出版署 海关总署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有关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新闻出版局
兰州海关 甘肃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